辐射工作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应自变更登记之日起20日内向负责审批的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一)各省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申请表2份。
(二)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法定代表人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审验后留存复印件。
(三)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辐射安全许可证补发辐射安全与防护档案包括:(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查,档案检查应包括:)
1、《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
2、防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
3、辐射防护制度、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人员培训制度、台账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岗位职责以及制度执行情况的记录等:
4、事故应急响应机构和应急响应预案、监测方案、个人剂量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防护培训档案;
5、年度评估报告,年度监测报告及历次检查记录,特别是上次检查中曾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单位如何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工作?
工作单位如果需要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工作,须向有检测资质的机构提出申请。个人剂量监测分为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和体内污染个人剂量监测两种。当个人受到一定水平外照射时,经常、定期地测量个人所受的剂量,并对测量结果进行评价,称为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
工作单位可以向什么机构申请开展个人剂量监测?
只要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可的机构均可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如各省、地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防治机构。中科检测能够开展个人剂量监测服务。
机构必须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才能开展放射诊疗工作项目.
为什么要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
门发布的《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第十六条明确提出: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或未进行诊疗科目登记的,不得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哪些机构需要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断、和健康检查的活动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