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未签劳动合同超过1年,满1年之后的二倍工资不支持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实务中有一种观点认为,既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未补订,需继续支付二倍工资。
2022年2月21日,最高法院与人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人社部发﹝2022﹞9号),对此进行了明确,意见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在前款情形,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之后的第二倍工资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选择广东民企人事外包的理由:
1、依托广东民企的全国平台,将人事事务交由广东民企统一管理,轻松搞定;
2、减少事务性工作,把社保缴交、个税申报、待遇申领等工作交由广东民企管理,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
3、提升员工满意度,解决分支机构员工社保购买地与工作地分离的问题,实现社保属地化管理。
人事外包的内容:
1、招䀻录用:按照人社部门要求办理合法的招用工手续;
2、社保增减员;根据每月员工入职、离职情况办理社保增减员;
3、待遇申领:员工各项社保待遇的申报;
4、社保缴费:每月按时向社保征收部门缴纳社保费用;
5、公积金缴存:每月按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6、专业咨询:为企业及员工提供专业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
公司简介:
广东民企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于2004年经有关行政部门批准成立,是全省最早一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有人力资源管理独立户头(一类企业人事管理,可以直接申报招调技术人员进入广州及入户),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服务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综合性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机构。
广东民企拥有一支长期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业务外包服务的专家/顾问/律师和职业经理人团队,既熟悉企业运作流程、熟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又具有丰富的人力资源服务管理、业务外包管理实战经验、19年专业服务经验,具备较强的外包业务管理水平、人员服务管理能力和项目组织实施能力,有完善的业务外包管理服务制度,同类型项目管理经验丰富,并拥有自主开发的人力资源 SAAS 管理系统和灵活用工众包平台。
联系人:广东民企钟小姐18814119761(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