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中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照《告知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说明和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告知函》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告知函》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