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燃气”或“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临时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苏斯威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0%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深圳市深燃鲲鹏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项目投资公司以18亿元的价格收购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斯威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威克”)140,423,077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燃气关于收购江苏斯威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上述议案已经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燃气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二、交割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燃气已按协议约定完成了上述项目投资公司深圳深燃新能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设立;已完成斯威克股权过户及董事、监事变更等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并已收到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且协议约定的全部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毕。本次股权交割完成后,公司间接持有斯威克50%股权,斯威克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斯威克于2021年9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