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栗庆岐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及致歉说明》,董事栗庆岐先生的父亲栗延邦先生、配偶王一博女士于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14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其买卖行为构成短线交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具体情况
经核查,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14日期间,董事栗庆岐先生的父亲栗延邦先生、配偶王一博女士的个人证券交易账户在二级市场交易公司股票行为构成短线交易。具体交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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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短线交易产生收益为:构成短线交易股份数量12,200股×(卖出均价10.34元/股-买入均价8.43元/股)=23,302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栗延邦先生持有公司22,400股,王一博女士持有公司147,900股。
二、本次短线交易事项的处理情况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栗庆岐先生亲属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23,302元,公司董事会已于2021年9月15日全部收回其所得收益。
2、经核查,栗庆岐先生事先并不知晓此次交易,交易前后亦未告知亲属关于公司经营的相关情况或其他内幕信息,其亲属也未就买卖股票事项征询栗庆岐先生的意见,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栗延邦先生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对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不存在主观违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公司股票谋求利益的情形。
3、公司向栗庆岐先生告知了法律、法规中关于短线交易股票的有关规定,并要求其严格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栗庆岐先生及亲属已认识到上述违规交易的严重性,就此对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栗庆岐先生承诺将进一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本人及直系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加强证券账户管理,谨慎操作,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避免此类事宜的再次发生。
4、经公司问询及核查,该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5、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及致歉说明》;
2、上缴收益的银行凭证及股票交易记录。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