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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范二青年

   日期:2023-09-30     浏览:33    评论:0    
核心提示: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0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0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9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9月17日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30号公司3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7人,其中何璐婧女士、黄健雄先生、陈守德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子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或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4号)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6,948,029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已于2021年9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至808,058,029.00元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推进募投项目“轻量化锻造铝合金轮毂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董事会同意公司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18,000,000.00元对全资子公司福建日上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上锻造”)进行增资,用于增加日上锻造的注册资本。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利用部分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轻量化锻造铝合金轮毂智能制造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7,553,849.19元。本次置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展开全文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考虑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注册资本已经增加,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作相应修订。修订后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10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30号公司3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参见2021年9月18日公司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 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1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9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9月17日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30号2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张文清先生、陈明理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由张文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或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求,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变更,也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或实施方式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变更,也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或实施方式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置换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监事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2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推进募投项目“轻量化锻造铝合金轮毂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董事会同意公司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18,000,000.00元对全资子公司福建日上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上锻造”)进行增资,用于增加日上锻造的注册资本。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4号)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6,948,02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29,399,929.32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044,213.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8,355,716.32元,上述募集资金公司已于2021年8月24日到账。资金到账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8月25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367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方案

根据《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福建日上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上锻造”)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募投项目“轻量化锻造铝合金轮毂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公司拟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18,000,000.00元对全资子公司福建日上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上锻造”)进行增资,用于增加日上锻造的注册资本。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日上锻造增资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日上锻造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9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18,000,000.00元对全资子公司福建日上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上锻造”)进行增资,用于增加日上锻造的注册资本。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9月17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求,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变更,也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或实施方式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对日上锻造增资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的实质性内容,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3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7,553,849.19元,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4号)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6,948,02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29,399,929.32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044,213.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8,355,716.32元,上述募集资金公司已于2021年8月24日到账。资金到账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8月25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367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2月22日公告的《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2,939.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利用部分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轻量化锻造铝合金轮毂智能制造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2021年8月24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共计67,553,849.19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67,553,849.19元。

四、审议程序及审议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9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7,553,849.19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9月17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变更,也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或实施方式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置换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本次置换事项履行了规定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置换事项。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经审核,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并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1]C-0023号)。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1]C-0023号)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4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类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4号)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6,948,02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29,399,929.32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044,213.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8,355,716.32元,上述募集资金公司已于2021年8月24日到账。资金到账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8月25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367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3、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审议程序及审议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9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类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5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上午9:15至2021年10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9日(星期三)

6.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7. 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9月29日(星期三)下午15:00时下午收市后,出席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上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 会议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30号公司3号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

2.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把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合计持股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21年9月18日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 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 出席现场会议及登记办法: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 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9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 会议登记地点:公司办公大楼董秘办。

4、 登记手续

(1)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1年9月29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秘办。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30号(邮政编码:361022)

联 系 人:吴小红、杨美玲

电子邮件:stock@sunrise-ncc.com

联系电话:0592-6666866

传 真:0592-6666899

2.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8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93

2、投票简称:日上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1年9月29日,本人/本公司(即委托人)持有贵公司股份_______股。本人/本公司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贵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未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实行非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委托人对委托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对该事项进行投票。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特此确认!

附件三: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截止2021年9月29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拟参加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原文链接:http://www.qiudei.com/news/show-164125.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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