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被动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33.15%减少至32.15%。
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收到控股股东中路集团转达的《通知》,因其与申万宏源证券上海徐汇区龙漕路证券营业部(下称申万宏源)开展的融资融券业务已触发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申万宏源对部分股票进行了违约处置。中路集团分别于2021年8月20日、2021年9月23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共计3,21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现将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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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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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为申万宏源执行融资融券业务协议中的强制处置程序而导致的被动减持,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日为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11月16日(90天),目前此次减持计划已全部完成。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九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万宏源对中路集团所持公司股票的违约处置,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3、中路集团已告知并提醒申万宏源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减持股份。
4、公司已提醒相关股东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减持预披露及股票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5、中路集团在积极筹措资金的同时一直与申万宏源进行沟通,寻求综合化解方案,以尽快解决目前的问题。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