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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桂花树的特点

   日期:2023-10-04     浏览:43    评论:0    
核心提示: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0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0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21年10月11日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1,438.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42,220.00万份的3.41%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已就《激励计划(草案)》与本次激励对象达成一致。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1年10月11日为授予日,向334名激励对象授予1,438.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1.00元/份。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1年9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实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2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届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9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46)。

(四)2021年10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展开全文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0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21年10月11日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1,438.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42,220.00万份的3.41%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已就《激励计划(草案)》与本次激励对象达成一致。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1年10月11日为授予日,向334名激励对象授予1,438.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1.00元/份。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1年9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实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2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届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9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46)。

(四)2021年10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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