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用途: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回购价格: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
●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若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转让的风险,从而存在回购专户库存股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
4、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1年9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回购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七条之(十六)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展开全文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用途: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回购价格: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
●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若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转让的风险,从而存在回购专户库存股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
4、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1年9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回购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七条之(十六)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