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2021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91,8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38,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3,800万元。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董事会提请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对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调剂,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二、本次调剂担保额度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担保总额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从控股子公司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新材料”)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中调剂人民币5,000万元至全资子公司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东南”)。东南新材料和成都东南的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符合调剂条件。上述担保额度内部调剂完成后,2021年度公司对东南新材料提供担保的预留额度由人民币60,00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55,000万元,将公司对成都东南提供担保的预留额度由人民币33,000万元增加至38,000万元。
上述调整系公司在股东大会授权批准的担保总额内所进行的调整,上述公司也全部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获得融资担保额度的子公司,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为成都东南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成都东南因业务需要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光华支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向光大银行光华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同意为成都东南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近日,公司与光大银行光华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综合授信敞口捌仟万元整。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98,900万元,公司对成都东南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600万元。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东南”)
展开全文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2021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91,8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38,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3,800万元。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董事会提请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对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调剂,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二、本次调剂担保额度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担保总额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从控股子公司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新材料”)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中调剂人民币5,000万元至全资子公司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东南”)。东南新材料和成都东南的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符合调剂条件。上述担保额度内部调剂完成后,2021年度公司对东南新材料提供担保的预留额度由人民币60,00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55,000万元,将公司对成都东南提供担保的预留额度由人民币33,000万元增加至38,000万元。
上述调整系公司在股东大会授权批准的担保总额内所进行的调整,上述公司也全部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获得融资担保额度的子公司,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为成都东南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成都东南因业务需要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光华支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向光大银行光华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同意为成都东南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近日,公司与光大银行光华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综合授信敞口捌仟万元整。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98,900万元,公司对成都东南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600万元。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东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