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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之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小学生学习方法介绍

   日期:2023-10-07     浏览:48    评论:0    
核心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2021年10月19日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2021年10月19日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136.45万份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85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所涉及权益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1年8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8月22日对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披露了《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及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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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2021年10月19日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136.45万份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85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所涉及权益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1年8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8月22日对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披露了《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及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原文链接:http://www.qiudei.com/news/show-171879.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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