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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就近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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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不排除金融市场极端变化导致的不利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向,在上述产品投资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办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同时,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除此次现金管理外,公司在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购买结构性存款的相关认购资料。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