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的方案》。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回购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等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2021年12月3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2021年12月3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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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2021年12月3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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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标注“#”的持有人为既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又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三、报备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