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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令的部首

   日期:2023-10-12     浏览:23    评论:0    
核心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北仑区育王山路268号公司总部 C-105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需审议案逐项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邬建树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明臻先生出席会议;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2.0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展开全文

2.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2、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3、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4、议案名称: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5、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6、议案名称: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7、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8、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9、议案名称:募集资金存放账户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余蕾、李嘉言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7日

原文链接:http://www.qiudei.com/news/show-178550.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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