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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观察|福特科闯关科创板,实控人非法占资、开具虚假商票均未受罚清明上河图描绘的是哪个朝代

   日期:2023-10-14     浏览:32    评论:0    
核心提示: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特科”)近日更新招股说明书,拟闯关科创板。本次拟募资4.57亿元,用于精密光学元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 红星资本局发现,公司存在财务内控不规

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特科”)近日更新招股说明书,拟闯关科创板。本次拟募资4.57亿元,用于精密光学元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

红星资本局发现,公司存在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包括实控人之一多次非法占资、公司多次开具虚假商业汇票等行为,但均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

福特科,图据官网

业绩原地踏步,依赖政府补助

福特科是专业从事精密光学元组件、精密光学镜头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提供一站式光学解决方案。产品广泛应用于智慧城市、智能交通、半导体检测等高端光学应用领域,公司是华为、大华股份(002236.SZ)、宇视科技、锐明技术(002970.SZ)等国内外知名客户的供应商。

报告期内(2018-2021年6月),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84亿元、4.21亿元、3.85亿元和和2.19亿元,同期归母净利润为5,263.3万元、4,076.68万元、5,074.34万元和2,834.47万元。红星资本局从其业绩表现看,公司2020年营收有所下滑,但总体上表现比较稳定,营收、净利都在原地踏步。同时,公司主营业务的毛利率也存在一定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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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特科主要财务数据

在福特科的净利润中,政府补助、税收优惠贡献了不少比例。报告期内,公司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856.97 万元、754.22万元、1,326.64万元和377.51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5.01%、15.32%、24.71%和12.23%。公司表示,如果未来无法继续享受政府补贴优惠政策,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影响。

公司产品出口销售较多,享受出口产品增值税“免、抵、退”的税收优惠政策。报告期各期,公司当期应退税额分别为239.36万元、112.08万元、278.08万元和375.41万元。如果未来国家对出口产品的退税率进行调整,公司出口销售业务可能受到一定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中主营业务突出,占比均在98%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包含精密光学元组件、精密光学镜头销售收入及安防工程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材料销售收入和设计费收入。

2018-2020年,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3,069.23万元、3,268.11万元和3,063.41万元,最近3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00%、7.77%和 7.97%。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开具虚假商票

福特科的股权整体上较为分散。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罗建峰直接持有公司4.81%的股权,并担任公司董事长;黄恒标直接持有4.98%的股权,并担任公司董事。加上二人间接通过华旭光电持股,合计控制了福特科24.85%的股份。二人为一致行动人,为福特科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红星资本局计算,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并不高,在完成本次发行后,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将稀释至18.64%,持股比例进一步较低,这已有失去控制权的风险。如果上市后其他股东通过增持股份谋求重大影响甚至获取控制权,很可能导致公司治理结构不稳定,并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而股东黄恒标本人,也有过多次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导致公司存在财务内控不规范的情形。

2019年1-7月,公司违规为关联方提供担保1,500万元;股东黄恒标及华旭光电通过公司支付供应商采购款的方式,于2018年初占用公司资金 1,091.77万元,2018年度占用公司资金874.39万元;股东黄恒标通过公司支付员工备用金的方式,于2018年度占用公司资金149万元,2019年度占用公司资金185.8万元。

股东多次违规占用资金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取得子公司三明福特科开具的无真实交易背景商业承兑汇票7,200万元,并将该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获取银行融资。

福特科表示,已对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进行了积极整改,其中:违规关联担保已于2019年7月31日解除,关联方资金占用于2018年和2019年陆续归还完毕,发行人子公司三明福特科开具的无真实交易背景商业承兑汇票已于2019年9月18日全部解付完毕。完成整改后公司未发生类似情形,相关方也承诺杜绝上述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发生。

值得一提的是,福特科及子公司开具虚假商业汇票的行为,并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对此公司表示,虽然开具虚假商业汇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但是公司已按期向开票行支付汇票承兑款,并未给银行造成任何实际损失,亦不会对银行承担赔偿责任。

2021年4月1日,涉及的民生银行福州分行也出具情况说明称:“贴现业务均为依法办理,已到期的贴现票据均已如期承兑,没有损害银行的利益……本行将不会追究法律责任。”

事实上,开具虚假商业汇票并非可以高枕无忧。加加食品(002650.SZ)实控人杨振曾于2017年至2018年期间,以公司名义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用于自身资金周转,累计金额6.9亿元。虽然后来予以清偿,违规事项也妥善解决,但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杨振也因占用资金、信批违规等,被深交所公开通报批评处分。

红星新闻记者 李伟铭

编辑 杨程

原文链接:http://www.qiudei.com/news/show-181723.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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