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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批量下载歌曲

   日期:2023-10-14     浏览:47    评论:0    
核心提示: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1-138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1-138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12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补充协议〉、〈股权出售补充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与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城伟业”)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补充协议》《盈利预测补偿之补充协议》,与鲁能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出售补充协议》。

(一)《股权收购补充协议》

同意公司与鲁能集团、都城伟业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公司关联董事王科先生、李景海先生、蔡红君先生、周现坤先生对本议案依法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与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股权出售补充协议》

同意公司与鲁能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出售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公司关联董事王科先生、李景海先生、蔡红君先生、周现坤先生对本议案依法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与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盈利预测补偿之补充协议》

同意公司与鲁能集团、都城伟业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公司关联董事王科先生、李景海先生、蔡红君先生、周现坤先生对本议案依法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与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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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议案》

同意将控股股东鲁能集团提议的《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补充协议〉、〈股权出售补充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之补充协议〉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公司关联董事王科先生、李景海先生、蔡红君先生、周现坤先生对本议案依法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1-139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12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补充协议〉、〈股权出售补充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与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城伟业”)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补充协议》《盈利预测补偿之补充协议》,与鲁能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出售补充协议》。

(一)《股权收购补充协议》

同意公司与鲁能集团、都城伟业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与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股权出售补充协议》

同意公司与鲁能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出售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与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盈利预测补偿之补充协议》

同意公司与鲁能集团、都城伟业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与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1-140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

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36),公司定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1,417,909,63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6.13%,以下简称“鲁能集团”)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增加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了提高会议效率,推动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鲁能集团作为公司持股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将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补充协议〉、〈股权出售补充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之补充协议〉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将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案的主要内容(详情请见附件)如下:

1.对《股权收购协议》进行如下修订和重述:

(1)第2.4.2条:对于都城伟业集团承继的对价股权相应的标的公司对上市公司的全部其他应付款(包括应付而未付上市公司的分红款),都城伟业集团或其指定主体应于对价股权交割日前向其承继的对价股权相应的标的公司提供借款,用于相应的标的公司向上市公司偿还其他应付款;对于鲁能集团承继的对价股权相应的标的公司对上市公司的全部其他应付款(包括应付而未付上市公司的分红款),鲁能集团或其指定主体应于对价股权交割日前向其承继的对价股权相应的标的公司提供借款,用于相应的标的公司向上市公司偿还其他应付款。

(2)第5.3条:各方同意并确认,若标的资产交割日为当月15日(含15日)之前,则标的资产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若标的资产交割日为当月15日之后,则标的资产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在标的资产交割日后30个自然日内,由上市公司聘请交易各方认可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在损益归属期间产生的损益进行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将作为各方确认标的资产在损益归属期间产生的损益之依据。上市公司应在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向都城伟业集团、鲁能集团发出要求补偿的书面通知(如有)。都城伟业集团、鲁能集团应在收到上市公司发出的要求补偿的书面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履行完毕相关现金补偿义务(如有)。

2.对《股权出售协议》第2.4.2条整体进行如下修订和重述:

截至基准日,标的公司对上市公司的全部其他应付款(包括应付而未付上市公司的分红款),鲁能集团或其指定主体应于对价股权交割日前向标的公司提供借款,用于标的公司向上市公司偿还其他应付款。

3.对《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进行如下修订和重述:

(1)增加第6.2条如下:各方同意,上市公司应在会计师事务所对于实际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出具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将补偿义务人应补偿的金额以书面通知方式向补偿义务人发出。

(2)《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原6.2条序号变更为“6.3”。

(3)增加第7.3条如下:各方同意,上市公司应在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的专项报告或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要求补偿的书面通知(如有)。乙方应在收到上市公司发出的要求补偿的书面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履行完毕相关现金补偿义务(如有)。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鲁能集团关于增加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符合上述规定,该新增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议案》,同意将上述提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的事项外,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15日发出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附件1:

股权收购补充协议

本《股权收购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21年12月17日在北京朝阳区签署:

甲方: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西路52号6号楼202-4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科

乙方: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能集团”)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三路14号

法定代表人:孙瑜

丙方:

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城伟业集团”)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11号9层901室

法定代表人:孙瑜

在本协议中,每方单独称“一方”,合并称“各方”。

鉴于,各方于2021年12月3日签署了一份《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协议》”)。现各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本次股权收购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和期间损益安排事宜,各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以兹各方恪守。

第一条 定义和释义

如本协议无特别定义,本协议中所使用术语的定义和释义与《股权收购协议》中的一致。

第二条 债权债务处理相关条款的修订和重述

《股权收购协议》第2.4.2条整体进行如下修订和重述:

对于都城伟业集团承继的对价股权相应的标的公司对上市公司的全部其他应付款(包括应付而未付上市公司的分红款),都城伟业集团或其指定主体应于对价股权交割日前向其承继的对价股权相应的标的公司提供借款,用于相应的标的公司向上市公司偿还其他应付款;对于鲁能集团承继的对价股权相应的标的公司对上市公司的全部其他应付款(包括应付而未付上市公司的分红款),鲁能集团或其指定主体应于对价股权交割日前向其承继的对价股权相应的标的公司提供借款,用于相应的标的公司向上市公司偿还其他应付款。

第三条 基准日后损益安排相关条款的修订和重述

《股权收购协议》第5.3条整体进行如下修订和重述:

各方同意并确认,若标的资产交割日为当月15日(含15日)之前,则标的资产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若标的资产交割日为当月15日之后,则标的资产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在标的资产交割日后30个自然日内,由上市公司聘请交易各方认可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在损益归属期间产生的损益进行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将作为各方确认标的资产在损益归属期间产生的损益之依据。上市公司应在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向都城伟业集团、鲁能集团发出要求补偿的书面通知(如有)。都城伟业集团、鲁能集团应在收到上市公司发出的要求补偿的书面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履行完毕相关现金补偿义务(如有)。

第四条 其他

1. 本协议为《股权收购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股权收购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予修订的相关事宜,仍按《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执行。《股权收购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2. 本协议正本一式拾份,各方各执贰份,其余报有关主管部门或留存,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2:

股权出售补充协议

本《股权出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21年12月17日在北京朝阳区签署:

甲方: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西路52号6号楼202-4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科

乙方: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能集团”)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三路14号

法定代表人:孙瑜

在本协议中,每方单独称“一方”,合并称“双方”。

鉴于,双方于2021年12月3日签署了一份《股权出售协议》(以下简称“《股权出售协议》”)。现各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本次股权出售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各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以兹各方恪守。

第五条 定义和释义

如本协议无特别定义,本协议中所使用术语的定义和释义与《股权出售协议》中的一致。

第六条 债权债务处理相关条款的修订和重述

《股权出售协议》第2.4.2条整体进行如下修订和重述:

截至基准日,标的公司对上市公司的全部其他应付款(包括应付而未付上市公司的分红款),鲁能集团或其指定主体应于对价股权交割日前向标的公司提供借款,用于标的公司向上市公司偿还其他应付款。

第七条 其他

1. 本协议为《股权出售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股权出售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予修订的相关事宜,仍按《股权出售协议》的约定执行。《股权出售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2. 本协议正本一式捌份,各方各执贰份,其余报有关主管部门或留存,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3:

盈利预测补偿之补充协议

本《盈利预测补偿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21年12月17日在北京朝阳区签署:

甲方: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西路52号6号楼202-4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科

乙方:

1.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能集团”)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三路14号

法定代表人:孙瑜

2.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城伟业集团”)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11号9层901室

法定代表人:孙瑜

在本协议中,每方单独称“一方”,合并称“各方”。

鉴于,各方于2021年12月3日签署了一份《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下简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现各方通过友好协商,就盈利预测补偿涉及的补偿方式和减值测试安排事宜,各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以兹各方恪守。

第一条 定义和释义

如本协议无特别定义,本协议中所使用术语的定义和释义与《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的一致。

第二条 补偿方式相关条款的修订和重述

1.《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增加第6.2条如下:

各方同意,上市公司应在会计师事务所对于实际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出具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将补偿义务人应补偿的金额以书面通知方式向补偿义务人发出。

2.《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原6.2条序号变更为“6.3”。

第三条 减值测试相关条款的修订和重述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增加第7.3条如下:

各方同意,上市公司应在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的专项报告或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要求补偿的书面通知(如有)。乙方应在收到上市公司发出的要求补偿的书面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履行完毕相关现金补偿义务(如有)。

第四条 其他

1. 本协议为《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予修订的相关事宜,仍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执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2. 本协议正本一式拾份,各方各执贰份,其余报有关主管部门或留存,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1-141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补充协议〉、〈股权出售补充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之补充协议〉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有关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0)。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议案》,公司非关联董事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3日下午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景山酒店一层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3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1)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5)审议《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股权出售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6)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7)审议《关于〈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的自查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9)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13)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4)审议《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15)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16)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17)审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新增关联担保的议案》

(18)审议《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补充协议〉、〈股权出售补充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1)至议案(18)为关联议案,需关联股东(包括其股东代理人)回避表决,其中议案(1)至议案(16)及议案(18)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其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能通过;议案(17)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其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能通过。

2.审议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至(16)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7)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8)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27)、《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34)及《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38)。股东大会议案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更新)》。

三、提案编码

表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以2021年12月27日及以前收到登记证件为有效登记)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5号10层

4.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伊成儒

联系电话:(010)85727720

联系传真:(010)85727714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5号10层

邮编:100020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其他报告文件;

5.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7

2.投票简称:广宇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2 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被委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指示如下:

(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日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原文链接:http://www.qiudei.com/news/show-181754.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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