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1〕11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问询函》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对《问询函》的回复,回复内容将通过临时公告方式及时披露,并通过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