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安徽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香料”或“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通安益”)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2,982,200股公司股份,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1年9月 24日起至2022年3月23日止),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1年10月19日起至2022年4月18日止),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金通安益出具的《关于华业香料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获悉金通安益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通安益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91,1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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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通安益在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公司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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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说明
1、金通安益本次减持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有关承诺的规定。
2、金通安益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通安益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金通安益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通安益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金通安益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金通安益出具的《关于华业香料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