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关村并购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达到1%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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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