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资委官方公众号国资小新消息,截至2021年11月底,中央企业所办1154个医疗机构深化改革完成率达到99.6%,中央企业办医疗机构改革基本完成。
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力量。深化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改革,既有利于国有企业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更好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更有助于深入推进卫生健康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优质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
2017年,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国资委等6部门印发了《关于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深化改革的4种方式。
一是鼓励移交地方管理。国有企业与地方政府协商一致且地方同意,国有企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移交地方管理,纳入当地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体系。二是积极开展资源整合。支持以健康产业为主业的国有企业,对医疗机构进行资源整合,实现专业化运营和集中管理。三是规范推进重组改制。积极引入专业化、有实力的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有序规范参与重组改制,优先改制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四是有序实施关闭撤销。对运营困难、缺乏竞争优势的企业办医疗机构,有序实施关闭撤销,妥善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
央企办医疗改革基本完成、成效显著。截至2021年11月底,中央企业所办1154个医疗机构深化改革完成率达到99.6%。其中,228个医疗机构移交地方纳入当地公共医疗卫生体系,促进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359个医疗机构通过中央企业内部整合等方式,实现专业化运营和集中管理;202个医疗机构通过重组改制、托管、交由地方专业化平台等方式推进改革;360个运营困难、缺乏竞争优势的企业办医疗机构,有序实施关闭撤销,妥善安置了医院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