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 潘晓娟
“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广东省作为基础设施建设大省,积极参与基础设施REITs试点有关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目前,广东省内发行的基础设施公募REITs项目,募集资金合计突破了100亿元。”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黄华东在日前举办的第六届中国PPP论坛上表示,首批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中,广东省有三个,其中广州广河高速募集资金91.14亿元,招商蛇口产业园募集资金20.79亿元,深圳盐田港仓储物流募集资金18.4亿元;第二批公募REITs发行的华夏越秀高速,募集资金21.3亿元。第一批公募REITs项目开始至今,投资者对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关注度、参与度都在逐步提升,市场认可度也在不断提高。由此可见,基础设施REITs对于盘活存量基础设施资产、缓解基础设施投资资金压力意义重大。
黄华东分析说,在广东省推进基础设施REITs实践中体会到,基础设施REITs对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拓展融资渠道,解决部分项目资本金融资困难。二是盘活存量资产,降低负债提升融资空间。三是锻造人才队伍,提升企业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比如,广州广河高速REITs成功发行,不仅有效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创新投融资模式,对缓解当前基础设施企业权益融资难问题,促进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也是展现广东省、广州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支持“双区”建设等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提升广州市及广东省金融创新形象,形成REITs万亿级市场新中心的汇聚效应,并且对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建设企业管理水平,优化资本结构,形成良性投资循环具有示范意义。
在黄华东看来,推进基础设施REITs中还需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项目挑选工作。国家明确了基础设施试点的地区和行业范围,以及项目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从地区看,鼓励国家重大战略、国家级新区等重点区域项目开展试点。从行业看,优先支持基础设施补短板、新型基础设施、产业园区等领域项目。从项目自身看,要求权属清晰、明确、可转让,投资回报良好,进入稳定运营阶段。此外,对募集资金的用途作出了明确规定,对符合鼓励方向的项目优先予以推荐。准备发行REITs的企业可据此选择底层基础资产、安排募集资金投资范围。
二是加快前期准备工作。根据监管政策要求,公募REITs的基础设施资产应权属清晰、资产范围明确。如准备发行REITs的基础资产不满足上述要求,需进行重组则应及早布局,同时做好税务筹划。比如,在广州广河高速REITs发行之前,由于广河项目资产为广州交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所有,为此必须对其进行资产重组,将其资产剥离。
三是确保项目合规性。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项目的合规性有较高的要求,在股权转让、土地证照、项目建设手续等方面都有着明确的要求,政府部门应该对企业加强指导,对于没有实质问题只是程序上缺少手续的情况,应该敢于担当,帮助企业完善相关手续,为企业保驾护航。
四是加强发行后的运营管理。基础设施项目往往涉及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提供,关系国计民生;同时,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比较复杂,对运营管理的专业性要求较高。因此发行REITs后,保持项目的持续健康平稳运营,既是维护投资人权益、保障公共利益的重要根基,也是调动原始权益人和基金管理人积极性、促进REITs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