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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 提示性公告什么人是不用电的

   日期:2023-10-18     浏览:42    评论:0    
核心提示: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 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董事长高学明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

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董事长高学明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概述

1、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于2022年 1月5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高学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高学明先生于2022年1月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364.59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890%。因硅巢项目研发和进一步扩大生产投资资金需求,以及增加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股票的流动性,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实施完毕暨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该计划尚在执行中。

本公司股票上市首发日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学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高学明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高学林先生为其兄弟,高理先生为其子女,巴黎女士为高理先生之配偶。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高学明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6,394.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92%,其中有限售条件股数21,115.96万股;高学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0,532.2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63.53%,其中有限售条件股数24,414.76万股。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高学明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6,921.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7%,其中有限售条件股(高管锁定)数35,464.61万股;高学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4,852.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8.53%,其中有限售条件股(高管锁定)数35,464.61万股。

展开全文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高学明先生因硅巢项目研发和进一步扩大生产投资资金需求(高学明先生累计减持取得税前现金约1.8亿元,其中已对硅巢项目累计相关投资约1.3739亿元),以及增加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股票的流动性而主动减持其持有部分公司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根据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4、截至本公告日,高学明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北玻股份

股票代码:002613

信息披露义务人:高学明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

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高新区滨河路20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2年1月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玻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玻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高学明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冯进军女士为其配偶,高学林先生为其兄弟,高理先生为其子女;冯意刚先生及陈玉珍女士为冯进军女士之兄弟及配偶,巴黎女士为高理先生之配偶。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公司控股股东高学明先生因硅巢项目研发和进一步扩大生产投资资金需求(高学明先生累计减持取得税前现金约1.8亿元,其中已对硅巢项目累计相关投资约1.3739亿元),以及增加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股票的流动性而主动减持其持有部分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实施完毕暨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因硅巢项目需要进一步扩大生产投资资金需求,以及增加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股票的流动性。公司控股股东高学明先生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8,743,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9,371,700股。高学明先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公司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高学明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6,394.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92%,其中有限售条件股数21,115.96万股;高学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0,532.2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63.53%,其中有限售条件股数24,414.76万股。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高学明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6,921.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7%,其中有限售条件股(高管锁定)数35,464.61万股;高学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4,852.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8.53%,其中有限售条件股(高管锁定)数35,464.61万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及方式

本公司股票上市首发日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高学明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6,921.55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0.07%,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456.95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高管锁定)35,464.61万股。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及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第四节,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及方式”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第四节,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及方式”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直系亲属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承诺履行情况

截止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发布日前高学明先生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

1、高学明先生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就股份锁定及减持事项作出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在上述承诺期届满后,无论本人是否还在公司任职,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特殊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批准,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解除此项锁定。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前高学明先生严格履行并已履行完毕了该承诺。

2、担任公司董事或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的25%;自离任上述职务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止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发布日前高学明先生严格履行了该承诺。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高学明

2022年1月5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1、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379-65110505

附 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高学明

2022年1月5日

原文链接:http://www.qiudei.com/news/show-186031.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以上就是关于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 提示性公告什么人是不用电的全部的内容,关注我们,带您了解更多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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