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月7日收到青岛利群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群投资”)的通知,利群投资于2021年10月8日至2022年1月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金额达到61,794,652.26元(不含手续费、过户费等),累计增持公司股份9,970,8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暨增持进展情况
1、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披露了《关于大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利群投资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不超过1亿元,增持价格不超过7.5元/股。
2、截至2022年1月7日收盘,利群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金额达到61,794,652.26元(不含手续费、过户费等),超过了增持金额的下限;增持公司股份9,970,8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
本次增持前,利群投资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8%;利群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6,679,2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61%。本次增持后,利群投资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1,970,8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4%;利群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76,650,1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77%。
3、 本次权益变动增持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之情形。
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利群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
(二)利群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利群投资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