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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保卫德拉诺

   日期:2023-10-19     浏览:24    评论:0    
核心提示: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屹唐同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屹唐同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北京屹唐同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屹唐同舟”)持有公司股份162,452,5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8%),屹唐同舟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8,600,79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北京屹唐同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屹唐同舟持有公司股份162,452,5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规划安排

2、股份来源: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受让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及比例:屹唐同舟本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8,600,79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3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视减持实施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屹唐同舟与西藏紫光通信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本次股份转让完成之日(即办理标的股份过户之日)起6个月内,屹唐同舟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020年11月26日,本次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屹唐同舟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上述约定的情形,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屹唐同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上述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屹唐同舟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屹唐同舟出具的《关于紫光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www.qiudei.com/news/show-187094.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以上就是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保卫德拉诺全部的内容,关注我们,带您了解更多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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