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况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能控股”或“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的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2021年7月23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核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SCP279号),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2021年7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74)《关于收到超短期融资券〈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76)。
二、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
2022年1月10日,公司成功发行了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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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超短融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以及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本期超短融发行的有关文件详情,已在上海清算所(网址:http://www.shclearing.com)和中国货币网(网址:http://www.chinamoney.com.cn)上刊发。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