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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单边耳机

   日期:2023-10-22     浏览:33    评论:0    
核心提示: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华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华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21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26日在苏州苏站路1588号世界贸易中心B座2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沈明宏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署焚烧炉租赁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终止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苏州正济药业有限公司签署《焚烧炉租赁协议之终止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后续相关事宜。关联董事沈明宏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焚烧炉租赁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淳蓝(上海)实业有限公司、镇江润港化工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后续相关事宜。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八大处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补选翟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展开全文

基于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总裁提名及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姜伟东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特此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华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21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26日在苏州苏站路1588号世界贸易中心B座2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玉昆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签署焚烧炉租赁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终止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苏州正济药业有限公司签署《焚烧炉租赁协议之终止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后续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焚烧炉租赁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淳蓝(上海)实业有限公司、镇江润港化工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后续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特此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华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焚烧炉租赁协议之终止协议

暨关联交易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3月27日,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苏州正济药业有限公司(原名“苏州天马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正济药业”)签署了《焚烧炉租赁协议》,公司将所属焚烧炉资产出租予苏州正济药业使用,租金为每年791万元人民币,租赁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长沈明宏先生同时担任苏州正济药业母公司江苏正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2年1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焚烧炉租赁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终止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苏州正济药业签署《焚烧炉租赁协议之终止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后续相关事宜。关联董事沈明宏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正济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1NGRE0XX

住所:苏州市浒关镇浒青路12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峰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3月6日

股东:江苏正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沈明宏先生同时担任苏州正济药业母公司江苏正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经营范围:原料药、药品、非危险性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医药技术转让、开发、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焚烧炉租赁协议之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苏州正济药业有限公司

1、原协议自2021年12月31日起终止执行。

2、原协议终止执行后,不再继续产生租金、违约金、滞纳金等费用。

3、原协议履行期间产生的租金等费用及因原协议终止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如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4、双方同意在2022年2月20日前完成相关交接手续。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后成立并自双方有权批准的会议决议通过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终止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妥善处理租赁设备所涉验收及备案工作,避免扩大协议双方争议范围,基于友好合作关系,双方协商终止焚烧炉相关资产的租赁协议。该关联交易终止不影响公司发展及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存在一定影响,具体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终止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租赁焚烧炉资产是公司基于现实经营情况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就本次终止租赁焚烧炉资产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已经得到了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终止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经审慎考虑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做出了本次终止租赁决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签署《焚烧炉租赁协议之终止协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焚烧炉租赁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华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20年11月13日,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软科技”)与淳蓝(上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淳蓝实业”或“受让方”)、镇江润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港化工”或“目标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以5500万元股权转让总价款向受让方转让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17日、2020年11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7)、《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0-109)。截止目前,公司已完成润港化工81%的股权过户,并收到了相应的前两期4455万元股权转让款,第三期股权转让款1045万元尚未收到。

2022年1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淳蓝实业、润港化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简称“本补充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后续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淳蓝(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0879929104

法定代表人:孙磊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奥纳路55号1幢五层520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创业投资、实业投资、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仓储管理、翻译服务、保洁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以上咨询均除经纪),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施工,机械设备安装维修(除专控),从事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淳蓝实业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情况(未经审计):

三、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淳蓝(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丙方:镇江润港化工有限公司

1、原合同第2.2.2条约定:股权转让总价款为5500万元,并乙方应在最晚不迟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支付第三笔股权转让款 1045 万元。

鉴于各方在交割过程中就部分未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应付账款未清理完毕等尚未形成一致意见,现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将原合同第2.2.2条第三笔股权转让款的支付安排修改为两期支付:

(1)第一期: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745万元;

(2)第二期:乙方最晚不迟于 2023年 6月 30日向甲方支付尾款300 万元。

若截至2023年 6月 30日,双方仍未就未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则乙方承诺无条件支付上述第二期尾款。

2、甲方在收到上述第一期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配合办理剩余19%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本补充协议系各方签订的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事项适用原合同的约定。

4、本补充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 担保措施

为保障公司权益,降低风险,淳蓝实业的控股子公司淳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了担保函,自愿以其自有全部资产对淳蓝实业在《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项下的全部债务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补充协议下应由淳蓝实业支付的全部款项、利息、违约金等一切费用和由此引起的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华软科技为实现债权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担保期限至《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五、本次交易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补充协议为公司与淳蓝实业、润港化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鉴于各方在交割过程中尚有部分事项未处理完毕,特签署本补充协议。淳蓝实业控股子公司淳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相应担保,履约风险较低。签署本补充协议有利于公司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收,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不会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继续督促协议对方及时履行约定义务,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偿,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补充协议的签署是对公司与淳蓝实业、润港化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约定,而淳蓝实业控股子公司淳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相应担保,履约风险较低,有利于公司加快资金回笼。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及相关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5、《担保函》。

特此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华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辞职的情况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王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王剑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截至目前,王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剑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王剑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王剑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董事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八大处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八大处科技”)提名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补选翟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董事后,翟辉先生将担任公司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就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翟辉先生简历

翟辉,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1年起历任天津市政协办公厅网管中心干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天津市政协办公厅主任科员、市政协委员服务中心副主任(兼)、市政协俱乐部副总经理(兼),天津市政协办公厅秘书处副调研员、干部处副调研员、干部处副处长,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处副处长(挂职),天津市政协办公厅行政处处长,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董事会秘书(兼),八大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北京八大处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现任八大处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翟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翟辉先生在八大处科技担任董事长,八大处科技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59%,八大处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舞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2.94%,简称“舞福科技“)唯一股东,八大处科技与舞福科技为一致行动人,翟辉先生与八大处科技、舞福科技存在关联关系。翟辉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股票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3)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华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基于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总裁提名及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同意聘任姜伟东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姜伟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姜伟东先生简历

姜伟东,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南京大学MBA,高级经济师。1990年起历任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科级秘书、企业管理部企管科长,美国NDC公司中国区销售总监,昆山科世茂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德国E+L公司中国区销售总监,现任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运营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伟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股票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3)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华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2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9:15至2022年2月11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8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2月8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姑苏区苏站路1588号世界贸易中心B座21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等有关公告。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以上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次会议选一名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高管、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通过电话方式与本公司进行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现场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登记时间:

本次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9:00一11:30、14:00一16:30)。

3、登记地点:苏州姑苏区苏站路1588号世界贸易中心B座21层,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吕博、丁思遥

电 话:0512-66571019 传 真:0512-68098817

邮 箱:stock@gcstgroup.com

联系地址:苏州姑苏区苏站路1588号世界贸易中心B座21层,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场,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投票代码为“362453”,投票简称:“华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计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监事

(如累计投票提案,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上午9:15至2022年2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 持股数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2022年2月11日召开的华软科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对以下议题进行表决:

1、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反对”下方方框内做出提案的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单位盖章) (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

3、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原文链接:http://www.qiudei.com/news/show-189640.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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