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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 公告邱士楷身高

   日期:2023-10-23     浏览:37    评论:0    
核心提示: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3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3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惠技术”)于2022年2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2年1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等文件。

2022年1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众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2、2022年1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9)。

3、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1月28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和国籍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1月29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10)。

展开全文

4、2022年2月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2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1名激励对象因病身故,公司拟取消其获授的0.4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应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2年2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拟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48人调整为147人,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00.00万股不变,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7.52万股调整为87.04万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48万股调整为12.96万股。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48名调整为147名,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00.00万股不变,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7.52万股调整为87.04万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48万股调整为12.96万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票激励计划》一致。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证券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148人变为147人,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00.00万股不变,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7.52万股调整为87.04万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48万股调整为12.96万股。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调整事项、授权日确定及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等事项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合法、有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先惠技术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以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先惠技术不存在不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9日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4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年2月7日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87.04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7,598.8036万股的1.15%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惠技术”或“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批准实施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公司于2022年2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2年2月7日为授予日,以10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4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7.0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2年1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等文件。

2022年1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众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2、2022年1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9)。

3、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1月28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和国籍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1月29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10)。

4、2022年2月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2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授予的权益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1名激励对象因病身故,公司拟取消其获授的0.4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应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2年2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拟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48人调整为147人,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00.00万股不变,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7.52万股调整为87.04万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48万股调整为12.96万股。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⑤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⑤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独立董事意见

(1)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2月7日,该授予日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公司确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示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符合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3)截至授予日,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本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4)公司实行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2022年2月7日为授予日向共计14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7.0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8元/股。

3、监事会意见

(1)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公示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2)监事会认为,公司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2年2月7日为授予日,向14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7.0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8元/股。

(四)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 授予日:2022年2月7日

2. 授予数量:87.04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7,598.8036万股的1.15%

3. 授予人数:147人

4. 授予价格:108元/股

5.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

6.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和归属安排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其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截至授权日,本激励计划147名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业务骨干等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除1名激励对象因病身故失去激励资格,不再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外,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4、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2月7日,并同意以授予价格108元/股向符合条件的14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7.04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授予日收盘价为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费用=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授予价格。

授予日2022年2月7日收盘价为109.1元/股,故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费用为1.10元/股。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测算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获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归属比例进行分期确认,且在经营性损益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公司成本费用中列支。以公司现状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存在摊薄的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同时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将产生正向作用,激发管理、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具有积极影响。

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调整事项、授权日确定及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等事项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合法、有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先惠技术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以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先惠技术不存在不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9日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2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本次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为林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得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148人变为147人,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00.00万股不变,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7.52万股调整为87.04万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48万股调整为12.96万股。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二) 审议《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公示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2)监事会认为,公司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2年2月7日为授予日,向14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7.0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8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2月9日

原文链接:http://www.qiudei.com/news/show-190359.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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