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
2月24日,在国家发改委召开的介绍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万劲松表示,煤炭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初级产品,今后一段时期我国能源消费仍然要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在当前国际能源供需形势错综复杂的背景下,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十分重要、十分必要。
“这次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简单地讲,就是坚持煤炭价格由市场形成的基础上,明确价格合理区间、强化区间调控,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更好结合。”万劲松表示,具体内容可以概括为“两个明确、三项保障”:
“两个明确”:一是明确了煤炭价格合理区间。从目前阶段看,秦皇岛港下水煤5500千卡中长期交易含税价格在每吨570~770元之间较为合理,这也是行业的普遍共识。考虑中间环节流通费用等因素,明确了山西、陕西、内蒙三个重点产区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将综合采取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在上述合理区间运行。
二是明确了合理区间内煤、电价格可以有效传导。目前,燃煤发电执行的是“基准价+上下浮动不超过20%”的市场化电价机制。这次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与燃煤发电价格机制相衔接,实现了“区间对区间”。此次明确了合理区间内煤、电价格可以有效传导,燃煤发电企业可在基准价上下浮动不超过20%范围内及时合理传导燃料成本变化。
万劲松表示,为实现上述“两个明确”,提出了三项保障措施。
一是提升煤炭供需调节能力。保障煤炭产能合理充裕,完善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进一步增强政府可调度储煤能力,完善储备调节机制。
二是强化市场预期管理。进一步健全煤炭生产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制度,规范煤炭价格指数编制发布行为。煤炭价格超出合理区间时,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和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合理回归。
三是加强煤、电市场监管。严禁对合理区间内的煤、电价格进行不当行政干预,同时加强煤、电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强化期现货市场联动监管和反垄断监管,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文件的主要政策内容,万劲松五句话进行了梳理:“ 1、煤炭价格由市场形成,2、引导煤、电价格主要通过中长期交易形成,3、价格合理区间是行业共识,4、合理区间内煤、电价格可以充分传导,5、超出价格合理区间将及时调控监管。”
万劲松表示,当前,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可以概括为“三个稳”:
一是稳预期,引导市场形成合理煤价预期,遏制投机资本恶意炒作,防止煤炭价格大起大落;
二是稳供应,支持煤矿稳定生产、支持煤电平稳出力,更好发挥煤炭作为基础能源的兜底保障作用,维护国家能源安全;
三是稳经济,推动上下游行业协同发展,引导煤炭价格进一步合理回落,稳定下游企业用电用煤的成本,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万劲松表示,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指导督促各地、各有关企业迅速抓好落实,确保政策尽快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