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慈玉鹏 张荣旺 北京报道
银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2022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持续改进小微企业金融供给,总量方面,银行业继续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户数两增。
在此背景下,监管就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推进涉企信用信息整合共享”任务专题进行部署,明确提出各级监管部门和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主动参与推进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融资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有序扩大信息共享范围,提升信息数据可用性,完善平台功能。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企业信用信息是破除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关键所在,“数据孤岛”现象增加了信息使用者获取信息的难度,对进一步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形成一定制约,发挥政府整合资源的权威及凝聚优势,有效、权威地整合经济社会数据资源,构建全景化的数据网络,将使得数据价值得到充分释放,有助于银行信用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
当然,业内人士亦指出,目前信用共享平台归集信息不全面,例如有的省份市场主体所属行业、环保评价、软件著作权、不动产等未收录,应对信用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添加完善数据库表结构,以便更精准地开展各项信用应用服务;加大数据归集共享力度,严格依法数据归集,同时加强数据对接和业务督导等工作。
信用共享破局
近年来,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连续实现高速增长,截至2022年2月末,贷款余额19.67万亿元,同比增长22.16%,较各项贷款增速高11.15个百分点;2022年前两月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5.57%,自2018年一季度以来保持稳步下降态势,已累计下降2.24个百分点。但是,小微企业依然存在融资难。
通过大数据技术,挖掘分析企业的订单、交易、纳税等时效性强、敏感度高的替代性数据,银行得以重塑中小微企业信用发现及发掘机制。然而,涉及中小微企业的相关信息数据分散在多个部门,这些部门有着独立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机制,银行跨地域、跨部门获取企业信用信息的难度大、成本高。
为推进问题解决,2021年12 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就已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赵廷辰指出,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要依托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即“信易贷”平台)进一步打破“信息孤岛”,扩大信息共享种类和范围,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并明确了落实方案的责任分工,这对于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将发挥重要而深远的作用。
某国有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人士表示,由于缺少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信息共享平台对多方数据进行整合应用,“数据孤岛”现象增加了信息使用者获取信息的难度,对进一步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形成一定制约。
“从银行对企业的支持角度看,部分中小微企业客户缺乏严谨的财务管理制度,企业的真实信用状况难以被有效证实和传递。因此,目前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选择运用大数据技术,通过对企业的征信、纳税、社保、进出口等多方面信息进行风控建模,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判。”另一位国有银行人士表示,但银行在实际数据获取中,存在获取数据标准不统一、渠道不统一、形式不统一以及数据开放程度不统一等问题,导致数据实际获取不充分,应用难度较大。
展开全文该国有银行人士表示,目前在整个大数据市场中,数据公司数目众多,质量参差不齐,数据公司数据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等得不到保证,发挥政府整合资源的权威及凝聚优势,有效、权威地整合经济社会数据资源,构建全景化的数据网络,通过整合企业在各生命周期内的数据,将企业的经营行为转化为可量化、可统计、可分析的数据,将使数据价值得到充分释放,有助于银行信用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
赵廷辰指出,我国银行业可着力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按照《实施方案》,用好“信易贷”平台,要充分利用好平台共享的企业信用信息,设计符合本机构特色的信用贷款产品,更好对接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为中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插上“信息翅膀”;二是做好客户宣传,向更多中小微企业介绍“信易贷”平台,各银行可接触到大量中小微企业,许多企业主可能还不了解“信易贷”,银行应做好政策宣传,帮助、引导更多企业接入“信易贷”平台;三是准确领会党中央、国务院的指导思想和政策方针,深入研究、宣传《实施方案》及其他相关政策,协助在全社会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此次,监管指出要重点总结推广省市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的良好经验,提高区域性信息集成共享和应用效率,强化银行保险机构自身数据能力建设,扎实推进数字化转型,加快大数据金融产品开发应用。
数据归集优化
国家发改委联合银保监会近日表示,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加快与有关部门系统对接,实现“总对总”信息的机制化、高质量共享,并及时与地方共享。各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各银保监局要积极统筹协调辖区内资源,高标准推动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加快实现与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互联互通。金融机构方面,监管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对接各级平台,把握好信用信息共享深化的有利时机。
华北地区涉及信用平台建设一位人士表示,目前信用共享平台归集信息并不全面,例如,有省份市场主体所属行业、环保评价、软件著作权、不动产等未收录,主要原因是部分信源单位对归集工作不重视,未形成长效机制,不能及时、足量地上报归集数据;部分信源单位没有信息化系统,或是相互孤立的业务系统,以致数据不能集中也不能共享,客观上无法准确归集全部信息。
该人士指出,应对信用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添加完善数据库表结构,以便更精准地开展各项信用应用服务。
同时,按照国家出台的管理、数据、接口等标准规范,在保证数据安全的情况下,确保信用平台、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省级节点、各信源单位之间的数据共享及时准确;进一步优化完善归集共享相关功能,建立自动化的推送机制,并且根据共享数据类别,分别做好数据清洗、比对、去重等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要求,信用共享平台建设的同时,银行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处理信息,要依据“最小、必要”原则进行脱敏处理,防范数据泄露风险。未经脱敏处理或信息主体明确授权,各级地方平台不得对外提供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违法传播、泄露、出售有关信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