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函要求公司结合行业发展状况、上游采购成本及下游终端需求的变化情况及发展趋势、成本费用控制情况等因素,详细说明公司2022年业绩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规律,是否具有可持续性;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趋势与经营业绩变动趋势存在背离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所处行业特征、业务模式、收入确认政策等说明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期后退货及回款情况,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同时,问询函还指出,2022年,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合计占营业收入的75.65%,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占营业成本的68.25%,占比均较高。
问询函要求公司详细说明销售采购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过度依赖个别客户或供应商的情形,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差异,相关客户、供应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补充说明报告期末公司对前述客户、供应商的应收、应付账款及预收、预付账款金额情况;说明近三年前五大客户、供应商变动情况及合理性,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重大变化,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公司主要销售渠道和供应链是否稳定、持续,以及公司在拓宽客户与供应商方面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
此外,问询函还指出,华软金科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2931.60万元,超过业绩承诺净利润2800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104.7%。正华信息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1760.52万元,超过业绩承诺净利润1700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103.56%。
问询函要求公司补充说明华软金科、正华信息近两年的经营业绩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主要产品情况及毛利率水平、涉诉情形等情况;补充说明华软金科、正华信息2022年前五大客户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合同签订时间、销售内容、发货时间、收入确认金额、时间及依据、报告期内和期后的销售回款情况、截至目前应收账款余额、是否存在销售退回情形,相关客户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结合前述情况说明两家公司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收入确认是否合规,是否存在通过虚增业绩规避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并报备重要销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