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7月25日消息,按照《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要求,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组建督察组于7月下旬起对河北、黑龙江、河南、湖南、贵州、陕西等6省开展专项统计督察。
国家统计局在成功开展首轮统计督察,实现常规统计督察“全覆盖”以及对部分地区、部门开展统计督察“回头看”基础上,今年首次开展专项统计督察,也开启了第二轮统计督察。
国家统计局将综合运用举报受理、督察谈话、文件查阅、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方法,紧盯突出问题,找准矛盾症结,推动整改落实,以坚定的政治担当高质量完成各项督察任务,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有力的统计保障。
据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赴现场监督指导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