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后,向新津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综合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受理:申请材料齐全后,符合法定形式,受理许可申请;
3.审查: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需要现场核查的进行现场核查;
4.决定: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情况,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5.核发: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6.时间:办理时限: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特殊原因延长10个工作日,作出准予经营许可决定的,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全部办结;
办理对象:
成都市新津区行政区域内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三种主体业态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成都市新津区食品销售经营者的经营类别包括:食品零售经营者,食品批发经营者,食品自动售货销售者和互联网食品销售者。
成都市新津区餐饮服务经营者的经营类别包括:餐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成都市新津区单位食堂的经营类别包括:学生食堂,托幼机构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其他食堂。
成都市新津区食品许可证经营项目包括:
1、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2、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含散装熟食销售,不含散装熟食销售)
3、熟食食品制售
4、其他类食品销售;
5、自制饮品制售
6、其他类食品制售
7、糕点食品制售
8、生食食品制售
9、冷食食品制售
成都市关于新津区新设立食品经营许可申报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除外)
3、与食品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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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在成都市新津区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全部的内容,关注我们,带您了解更多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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